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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22 14:54:20 浏览次数:
豫招普[2012]14号
 
 
各省辖市招生办公室、各重点扩权县(市)招生办公室,各普通高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对口招收2012年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进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的通知》(教学[2012]169号)精神,我办制定了《2012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的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2012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实施办法
2.2012年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艺术专业课考生申请成绩复核数据库结构
3.2012年普通高校对口招生报考情况及试卷用量统计表
 
 
二o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1:
2012年普通高校
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实施办法
 
一、报名
2012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对口招生”)报名工作,实行网上采集信息和现场照像相结合的办法。由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招办根据实际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本地的工作统筹安排,具体实施。
考生报名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由所在学校负责。考生报名所在省辖市或县(区)招办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复核。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2年4月6日9:00―4月10日17:00,逾期不补。
具体办法参照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考考生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豫招科[2011]19号)执行。
考生须认真在网上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学校所在地”一栏统一填写为考生所在学校地址(含户籍在外省的考生),考生报名序号中第 5、6位为专业类别代码,第7位为考试类型代码规定为“9”,第8位为科类代码规定为“0”。
专业类别代码规定为:01种植类,02养殖类,03计算机类,04财经类,05烹饪类,06服装类,07机电与机制类,08电子类,09文秘类,10旅游类,11化工类,12建筑类,13美术类,14市场营销类,16音乐类,17汽车类,18政法类,19国际商务类, 20幼师普通类,21幼师美术类,22幼师音乐类,23煤企青年类。
其余项目按普通高考统一信息标准和要求填写。
根据网上评卷工作需要,医科类(专业类别代码“15”)考生报名时报名序号第5-6位进行区分,规定中医代码为31,西医代码为32,考场按中医、西医分别编排。在编排考生号时仍使用“15”代码,在划分数线和录取时仍按15医科类合并进行。
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招办要为报考美术(13、21类)、音乐(16、22类)的考生,打印制作专业准考证,还应打印4张同准考证照片,于专业考试前发给考生。
考生(不含煤炭企业优秀青年)照顾对象、照顾条件、照顾标准及报名时的审查工作参照普通高考的规定执行。
考生体检工作由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招办安排,按照普通高考的要求进行。
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招办填写对口生《河南省2012年对口招生报考情况及试卷用量统计表》(附件3),按照普通高考的要求随普通高考一并报省招办。
照顾对象数据盘、审核材料于4月26-27日按普通高考的要求报省招办。
考生报名考试费、信息采集费等按普通高考统一收费标准执行。
二、考试
(一)文化课考试由省招办统一安排,考试的组织管理参照普通高考的有关规定执行。
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招办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的考试工作。省辖市集中报名的,考点设在省辖市政府所在地; 分县(市、区)报名的,考点设在县(市、区)政府所在地,考场按专业类别分设。尾考场的合并安排,考生答题卡必须按专业类别分类包装,随普通高考答题卡一并送省招办评阅,考生文化成绩随普通高考成绩一并公布。
考试时间分类安排如下:
1.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文化课考试科目及时间为:
6月7日  上午  9:00-11:30  语文、英语(合卷)
        下午  15:00-17:00  专业基础课
6月8日  上午   9:00-11:30  数学
        下午  15:00-17:00 专业课
美术(13类)、音乐(16类)专业的考生不考专业课和基础课,但须参加相应的专业术科考试。
2.幼师毕业生文化课考试科目及时间为:
6月7日 上午 9:00-11:30 语文
        下午15:00-17:00 时事政治、幼儿教育学(合卷)
6月8日 上午 9:00-11:30 数学
幼师美术(21类)、幼师音乐(22类)专业的考生不考数学,但须参加相应的专业术科考试。
(二)美术、音乐类专业的术科考试由省招办组织,委托河南大学具体实施。考试成绩数据盘于5月15日前报省招办信息处。具体安排如下:
1.美术类专业:中等职业学校美术(13类)考试三门,总分450分,考试科目为素描150分(含速写50分)、色彩150分、工艺美术设计150分。
幼师美术(21类)考试科目为素描(不含速写)、色彩(不考工艺美术设计),各占50%,总分100分。
美术专业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5月6日  上午  8:30-11:30  素描(含速写30分钟)
        下午 13:30-15:30  色彩
              16:30-18:30  工艺美术设计
考试地点:河南大学艺术学院(河南大学明伦校区)。
2.音乐类专业:
中等职业学校音乐(16类)考试三门总分为450分,其中:视唱练耳200分,专业主科(声乐、器乐、舞蹈任选一门)200分,加试(声乐、器乐、舞蹈任选一门,不得与专业主科考试项目重复)50分。
幼师音乐(22类)考试三门总分为100分,其中,主科60分(声乐、器乐、舞蹈任选一项),视唱30分;加试(声乐、器乐、舞蹈任选一项,不得与专业主科考试项目重复)10分。
音乐专业考试各市(县)时间安排如下:
4月24日:洛阳、焦作、安阳、濮阳、鹤壁、三门峡、驻马店
4月25日:郑州、开封、平顶山、新乡、许昌、漯河、商丘、南阳、巩义
4月26日上午:周口、信阳、济源、永城、项城、邓州、固始
考试地点:登封市崇高路8号,河南省招生考试学术交流中心(鹿鸣山庄)。
参加上述两类术科考试的考生均须在考试前一天17:00点之前到考试地点报到。报到时须带照片4张(由市、县招办打印提供),持专业准考证,按规定缴纳专业考试费(音乐、美术类考生每人100元)。画具、乐器、曲谱等考试用具由考生自备,食宿自理。
考生考试成绩(含文化和专业成绩)由省招办通知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招办,市招办通知推荐学校,由推荐学校通知考生。考生可于5月18日以后通过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www.heao.gov.cn)查询本人的专业考试成绩。
对专业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书面提出复核申请。鉴于音乐专业已在考试现场告知考生成绩,考生如要求复核,应在考试现场提出申请;美术类考生如要求复核,须于5月21-22日向当地招办提出申请,当地招办受理后按规定数据格式(附件2)于5月28日前逐级上报至省招办(接收邮箱:pz@heao.gov.cn)
三、填报志愿与录取
考生依据省招办印发的2012年对口招生来源计划填报志愿,网上填报志愿的时间、办法另行安排。
本科设4个平行的学校志愿,专科设5个平行的学校志愿。平行志愿的投档规则是:将该专业类别全体上线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高分优先的原则依次投档;当轮到某一考生出档时,按其填报的志愿顺序投档到排序相对在前且有计划余额的学校(如该生所报学校均已录满,其档案将无法投出)。
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省招办根据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按专业类别分别划定。录取工作与普通高招同时进行,本科与普通高校本科一批同时录取,专科随普通高校本科三批同时录取。
对口生档案(含电子档案、纸介质档案)按照普通高招的办法管理。
四、煤炭企业定向招生
普通高校为煤炭企业定向招收煤炭企业优秀青年,纳入对口招生管理。
煤炭企业优秀青年报名时要与所在企业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毕业后回定向企业就业。
煤炭企业优秀青年的推荐、报考资格审查和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等工作由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组织实施。推荐工作结束后,将《2012年河南省煤炭企业推荐优秀青年报考普通高校资格审查合格名单》及相应的数据库交省招办,省招办将合格名单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公示。有关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招办根据公示名单组织办理报名手续。
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招办和煤炭企业及有关部门要采取必要措施,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审查资格。煤炭企业优秀青年名单要在考生所在单位公示,对于弄虚作假冒充煤炭企业优秀青年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对于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等舞弊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煤炭企业优秀青年参加对口中等职业类语文、英语(合卷200分)和数学(100分)的考试,总分为300分。实行单独划线录取的办法。
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招办要把有关精神和要求通知到当地的煤炭企业和考生,主动搞好服务,共同组织好报名考试等有关工作。
五、河南大学、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本科表演专业招生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对口招收2008年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进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的通知》(教学[2008]140号)和《关于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音乐表演专业对口生考试办法的批复》(教学[2006]201号)精神,两校分别面向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招收表演专业(表演、音乐表演)本科生。考生按对口音乐(16类)参加报名和文化课统一考试。专业考试的宣传、组织等具体工作由各校自行安排。两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合格人数按招生计划数的3倍确定,专业考试合格成绩需在考试结束5日内将数据盘报送省招办。
录取时,这部分考生按文化成绩加单考专业成绩的总分单独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专业单考合格考生填报志愿时,须将单考院校志愿填写在相应位置。考生如填报一所单考院校的志愿,须填在单考第一志愿栏的位置;如填报两所单考院校的志愿,须按顺序填在单考第一、二志愿栏的位置。
参加单考的考生可兼报省统考院校。录取时,先进行单考院校的投档。单考院校投档按顺序志愿模式,先投志愿序号一,之后接着投志愿序号二;单考录检完成后,再进行其他统考院校投档。统考院校投档时,将按平行志愿模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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