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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普通高招各类照顾对象资格审查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22 14:55:46 浏览次数:
2012届毕业生:
请符合以下照顾条件的对口升学报名的学生, 于2012年4月9日之前按以下要求审核并收齐相关证件,以班为单位交学校教务处。并考生本人需要在2012年04月09日09:00-04月15日17:00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pzservice/),进行网上申请照顾条件(注意:只交证件而不在网上进行照顾申请将无法享受照顾!)。
1.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的应届毕业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的应届毕业生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以上者、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发明创造或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等奖或二等奖者、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须出具相应机构颁发的文件和证书。
2.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应有省辖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省教育厅、省公安厅表彰的相应文件和证书。
3.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需填写参加比赛的名称、年份、名次、获奖日期、发证单位名称。(等级运动员材料需要在3月7日之前交学校教务处审核并公示一周。)
4.      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须出具《立功受奖证书》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退出现役证》。
5.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考生,应有河南省外事侨务办公室统一出具的《河南省归侨侨眷证明信》(该认证当年使用,一次有效;上年度认证的考生今年申请照顾时须重新办理认证手续)。
6.      台湾籍青年考生应有河南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出具的证明。
7.      烈士子女应有《革命烈士证明书》和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8.      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应有《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退出现役证》和户口所在地退伍安置部门颁发的《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书》。
9.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移民考生,应提供安置县(市、区)人民政府移民部门出具的考生移民身份证明及安置地的户籍手续。
10.      少数民族考生应持本人身份证和父母身份证、户口薄。
11.  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应有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12.  退役士兵应有《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退出现役证》和县级民政部门证明。
13.  残疾军人应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和县级民政部门证明。
14.  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应有《革命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和县级民政部门证明。
15.  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应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和县级民政部门证明。
16.  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应有部队师以上政治机关和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17.  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应有省公安厅出具的证明。
注意:1、2、3、4、5、6、7、8、9、10项需要照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1―16项只要证件复印件和证明;以上各类照顾的复印件都要用A4复印纸复印,班主任和考生都要在复印件上面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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